如果 Rich Sutton 和道格拉斯·诺斯在同一个会议室里相遇,他们会发现彼此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——只是 Sutton 讲的是 AI 研究的教训,诺斯讲的是制度变迁的规律。
2019 年,Sutton 在《The Bitter Lesson》中给出了一个被反复引用七年的论断:AI 研究中真正起作用的,从来不是把"人的智能"编码进系统,而是利用算力。所有精心设计的"领域先验",终将被"搜索与学习"取代。 象棋的例子是经典的——人类几十年积累的棋谱、开局理论、局面评估,被 AlphaZero 的"从零学习 + 暴力搜索"一夜之间抹平。
这就是 The Bitter Lesson:你精心设计的"先验",终将被"通用方法"吃掉。

一、Harness:AI 时代的"制度外壳"
2025 年,Agent 领域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——Harness。
李博杰在《深入理解 AI Agent:设计原理与工程实践》中给出的比喻极为形象——Harness 像一个精致的笼子,AI 模型被关在里面。笼子上刻着"人的先验:约束、验证、纠正"。但模型在变大,笼子正在被撑开。
Harness 的具体形态是:验证(Validation)、纠正(Correction)、工具约束(Tool Constriction)、对齐层(Alignment Layer)——一套围绕模型构建的外部约束机制。
二、适兕今日书摘
适兕读李博杰这段后,在日读笔记中做了三点延伸——三点放在一起,恰好构成一个完整的制度分析链条:
第一,弗里德曼的"长期来看"。
弗里德曼 1980 年在 PBS 纪录片《自由的阶梯》最后一集中说了那句流传至今的话——“In the long run, we are all dead.” 原意是讽刺凯恩斯:凯恩斯说长期来看经济会自我调节,弗里德曼反问——长期大家死了,谁还享受调节的成果?
这句话的真正意思不是"长期主义无用",而是"不能因为长期结论正确,就放弃当下的行动"。 适兕把它搬到 Harness 的问题上:Harness 终将被模型内化,没错——但不能因为终将被内化,就放弃当下的 Harness 设计。
第二,乔布斯的"软件变硬件"。
1998 年乔布斯在 NeXTSTEP 发布会上说:“All software will eventually become hardware.” 意思是——任何成熟的软件能力,最终都会被固化成硬件指令。图形界面当年需要 640 万条 x86 指令才能实现,后来被 GPU 的硬件渲染单元"吃掉"——但图形界面并没有消失,它变成了显卡的"默认能力"。
适兕把这个类比套到了 Harness 上——Harness 被模型吃掉,不是"消亡",而是"沉淀"。 就像软件成熟后变成硬件,就像文明的制度成熟后内化成个体的习惯。
第三,制度的"内化"链条。
适兕说——外部约束 → 内部规范 → 本能,这正是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"内化"。Harness 作为"外部约束",终将被模型"内化"为"默认行为"。
三、The Bitter Lesson 和制度内化,是同一件事
Sutton 说的"Harness 被吃掉",在制度经济学中有它的对应表达。
威廉姆森的社会分析框架(L1→L4)已在前文多篇分析中使用,此处不再赘述。需要补充的是——在这个框架中,L1(社会嵌入层)就是"内化"的最高形态:当规则从 L3(治理机制)下渗到 L1(文化本能),制度就完成了内化。
而道格拉斯·诺斯(Douglass North, 1990)恰恰是这个链条的关键一环。诺斯在《制度、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》中有一个被反复引用的论断——
制度包含正式约束(法律、宪法、产权规则)和非正式约束(习俗、文化、信念、道德规范)。非正式约束的演化远比正式约束缓慢,但它的力量同样深远。
诺斯把"非正式约束"放在与"正式制度"同等重要的位置——不是因为他对文化有浪漫情怀,而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制度经济学无法回避的事实:一个制度是否有效,最终不取决于它的法律条文写得有多好,而取决于它能否从"正式约束"转化为"非正式约束"——也就是被社会成员内化。
这就是诺斯对内化问题的核心贡献:制度不是从"好"到"更好",而是从"写在纸上"到"长在心里"。
把这个链条拼起来——
L3 的治理机制(Harness 约束)→ 如果设计得足够好 → 下渗为 L1 的非正式约束(文化本能)→ 制度完成内化。
Sutton 说的"Harness 被吃掉",翻译到这个框架中,就是 L3 → L1 的内化过程。
四、Copyleft:一个"没有被吃掉的 Harness"
现在看一个反例——copyleft。
copyleft 是一种法律层面的"Harness":GPL 要求你用了 GPL 代码就必须 GPL 你的软件;AGPL 要求你在网络上运行了 AGPL 代码就必须开源修改。
按 The Bitter Lesson 的逻辑,copyleft 也应该被"吃掉"——如果 AI 足够强,AI 可以写出任何软件,它不需要 GPL 代码,也不需要遵守 GPL 义务。
但事实是:copyleft 没有被吃掉。它在 AI 时代反而变得更强。
为什么 copyleft 是反例?
因为开源一直就违反人们的直觉。 从历史上看,绝大多数人对"把代码免费给别人"这件事都无法理解——“你为什么要免费送?你图什么?"——直到今天,这个问题仍然存在。在 copyleft 出现之前,甚至开源阵营内部也一直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解:GPL 是"传染性的”、“污染的”——你碰了 GPL 代码,你的整个项目就被"污染"了。
这些误解的共同根源是:人们试图用"约束"来理解 copyleft。 但他们忽略了 copyleft 真正的核心——互惠(reciprocity)。
互惠不是 copyleft 发明的东西——它是人类数千年来发展出的演化能力。 《合作的物种:人类的互惠性及其演化》指出:互惠性是人类从灵长类祖先那里继承的、在演化中被反复验证的合作机制。它不是法律规定的,也不是理性计算的结果——它是刻在基因里的。
copyleft 不是互惠的发明者——它是互惠的外化。
互惠是人类的底层演化能力,copyleft 只是它在这个时代的一种制度表达。
当互惠从"License 条款"变成"开发者的默认行为"——当开发者不再把 copyleft 视为"限制",而视为"开源世界的默认契约"时——copyleft 就从 L3 完成了向 L1 的内化。
这就是 copyleft 为什么没有被吃掉,也为什么它有韧性的根本原因。
| 领域 | Sutton 的逻辑 | 为什么成立/不成立 |
|---|---|---|
| 象棋先验 | 先验 = 领域知识,可被通用搜索取代 | ✅ 先验是"外部知识" |
| Harness 约束 | 约束 = L3 治理机制,可被 L1 内化 | ✅ 约束是"外部规则" |
| Copyleft 互惠 | 互惠 = 已进入 L1 的演化本能,不可被取代 | ❌ 互惠不是"外部约束" |
The Bitter Lesson 的适用边界是"外部知识"和"外部规则"——它不适用于已经内化的制度。
copyleft 之所以能抵抗 The Bitter Lesson,不是因为它"写进了法律"(L3),而是因为它"长在了人类基因里"(L1)。互惠已经超越了 License 条款本身,成为现代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生产方式。
五、制度设计的"第一粒种子"
如果制度最终会被"内化"——那我们今天还在做"制度设计",是不是在浪费时间?
弗里德曼说:长期看来,我们都会死。但不能因为死,就不做事了。
制度设计也是同一个逻辑——
制度终将被内化——但不能因为终将被内化,就不做制度设计。 当下的每一个制度设计,都是未来内化的"第一粒种子"。
李博杰在《深入理解 AI Agent:设计原理与工程实践》中特别强调——本书的立场是八个字:方向认同,节奏务实。
承认长期趋势(Harness 终将被内化),但必须在当下做事(设计好的 Harness)。
六、有感而发
这个链条里有一个令人不安的张力。
我们渴望速度和效率——所以 Harness 不断地被设计、被部署、被优化。每一代开发者都在追求更好的约束机制,每一家 AI 公司都在追求更高效的对齐方案。内化,是效率的终极形态:当约束变成本能,就不需要约束了。
但内化的代价,恰恰是"难以改变"。
威廉姆森在 L1 的论述中有一个几乎被忽略的时间尺度——L1(社会嵌入层)的演化需要上百年、上千年。 法律可以一夜改写(L3),合同可以在一季内重签(L2),但一个社会根深蒂固的文化本能——无论是"互惠"还是"零和博弈"——其转变以世纪为单位。
这就是制度设计的根本悖论:我们拼命设计制度,是为了让约束"内化"——但一旦内化完成,它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被轻易调整的"设计"了。
凡是内化的,终将难以改变。
copyleft 的互惠是"好的"内化——但同样以世纪为单位、同样难以逆转的"坏的"内化,在历史上比比皆是。当一个社会把"零和博弈"内化为 L1 文化本能时,它比任何一条明确的法律更持久,也更危险。
凡是都有代价。
The Bitter Lesson 告诉我们"外部约束终将被吃掉"——这是效率的逻辑。
但内化的代价告诉我们"被吃掉的约束将难以逆转"——这是时间的逻辑。
两个逻辑并存,构成了制度设计的完整图景:我们设计制度,知道它终将内化;我们内化制度,知道它将难以改变。这是方向认同;知道代价,但继续做下去,这是节奏务实。
参考文献
- Sutton, R. (2019). The Bitter Lesson.
- North, D. (1990). Institutions,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. 剑桥大学出版社.
- Williamson, O. (2026). Nobel Lecture on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.
- Friedman, M. (1980). PBS《自由的阶梯》.
- Jobs, S. (1998). NeXTSTEP 发布会. -《合作的物种:人类的互惠性及其演化》.
- 李博杰. 《深入理解 AI Agent:设计原理与工程实践》.
关于作者
「开源之道」·适兕
「发现开源三部曲」(《开源之迷》,《开源之道》《开源之思》)、《开源之史》作者,「开源之道」主创,Linux基金会亚太区开源布道者,Social Hacker,协作机制设计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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